一、具体要求
1.在撰写过程中,应体现勤于思考,善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要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生产活动中,或个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文字表述注意毕业论文的结构应严谨,层次应清楚。语言要朴实、简练,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于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文学语言。
3.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5000字。正文前应有200字左右的提要。主要包括设计的主要内容、采用的方法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正文中的引文,数据应注明出处。说明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语言应精炼。正文后面应附有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的目录。文献资料的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年份、期数。
4.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参考页码。
5.毕业论文标准用纸为A4。行距为1.25,加页码。论文标题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一级标题用四号宋体黑(或黑体),格式为1. 2. 3. ,二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黑(或黑体)格式为1.1 1.2 1.3,二级标题以下的标题均用五号宋体黑(或黑体)格式为1.1.1 1.1.2 1.1.3,其余内容均用5号宋体字。
6.设计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文中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末行,其间不加虚线。设计中所用单位一律采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单位名称和书写方式,可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能两种混用。
二、成绩
1.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四等。
2.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允许在一年内补写或补做,经补写或补做成绩合格者,获得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毕业论文必须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代做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追回毕业证书。
三、毕业论文评审
所有校外学习中心在职高升专毕业论文需全部返回到网络学院校本部进行评审。请各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人员认真把关,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写作规范及范文进行写作。
四、毕业论文上交时间
1、学生上交毕业论文时间要求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将规范的毕业论文上交至所在学习在学习中心,具体时间要求:黑龙江省内学生上交毕业论文时间2013年3月23日-24日;黑龙江省外其他学习中心学生上交毕业时间2013年3月17-18日。
2、学习中心集中邮寄论文时间要求
各学习中心收到学生毕业论文后,请按照论文管理工作的办法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初步审查和整理, 于2013年3月30 日前邮寄至教务科。
黑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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